友達光電今(二十二日)表示,該公司法人董事暨監察人聯華電子於九一年五月及九二年七月發行以友達光電普通股為交換標的之可交換公司債,因其交換債持有人近期申請轉換,而致聯華電子持股轉讓超過選任時之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 197 條規定,其三席董事及一席監察人職位將因此自然解任。
友達由於董監事任期即將屆滿,原既已規劃於本年度股東常會 (4月29日) 全面改選董事九人及監察人三人,所以上述董監事之解任對友達並無影響。
友達光電今(二十二日)表示,該公司法人董事暨監察人聯華電子於九一年五月及九二年七月發行以友達光電普通股為交換標的之可交換公司債,因其交換債持有人近期申請轉換,而致聯華電子持股轉讓超過選任時之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 197 條規定,其三席董事及一席監察人職位將因此自然解任。
友達由於董監事任期即將屆滿,原既已規劃於本年度股東常會 (4月29日) 全面改選董事九人及監察人三人,所以上述董監事之解任對友達並無影響。